China (簡體中文)
出口退(免)稅的方法,由于出口企業類型的不同,增值稅分別有以下三種:即免抵退稅法、免退稅辦法、免稅法。消費稅有兩種計算方法:即退稅和免稅。
(一)生產企業出口貨物勞務“免、抵、退”稅的計算辦法
免抵退稅辦法:生產企業出口自產貨物和視同自產貨物及對外提供加工修理修配勞務,以及列名生產企業出口非自產貨物,免征增值稅,相應的進項稅額抵減應納增值稅額(不包括適用增值稅即征即退、先征后退政策的應納增值稅額),未抵減完的部分予以退還。
生產企業出口貨物勞務增值稅免抵退稅,依下列公式計算:
1.當期應納稅額的計算
當期應納稅額=當期銷項稅額-(當期進項稅額-當期不得免征和抵扣稅額)
當期不得免征和抵扣稅額=當期出口貨物離岸價×外匯人民幣折合率×(出口貨物適用稅率-出口貨物退稅率)-當期不得免征和抵扣稅額抵減額
當期不得免征和抵扣稅額抵減額=當期免稅購進原材料價格×(出口貨物適用稅率-出口貨物退稅率)
2.當期免抵退稅額的計算
當期免抵退稅額=當期出口貨物離岸價×外匯人民幣折合率×出口貨物退稅率-當期免抵退稅額抵減額
當期免抵退稅額抵減額=當期免稅購進原材料價格×出口貨物退稅率
3.當期應退稅額和免抵稅額的計算
(1)當期期末留抵稅額≤當期免抵退稅額,則
當期應退稅額=當期期末留抵稅額
當期免抵稅額=當期免抵退稅額-當期應退稅額
(2)當期期末留抵稅額>當期免抵退稅額,則
當期應退稅額=當期免抵退稅額
當期免抵稅額=0
當期期末留抵稅額為當期增值稅納稅申報表中“期末留抵稅額”。
(二)零稅率應稅服務企業免抵退稅計算辦法
零稅率應稅服務提供者提供零稅率應稅服務,免征增值稅,相應的進項稅額抵減應納增值稅額(不包括適用增值稅即征即退、先征后退政策的應納增值稅額),未抵減完的部分予以退還。具體計算公式如下:
1、零稅率應稅服務當期免抵退稅額的計算:
當期零稅率應稅服務免抵退稅額=當期零稅率應稅服務免抵退稅計稅價格×外匯人民幣牌價×零稅率應稅服務退稅率
零稅率應稅服務免抵退稅計稅價格為提供零稅率應稅服務取得的全部價款,扣除支付給非試點納稅人價款后的余額。
2、當期應退稅額和當期免抵稅額的計算:
(1)當期期末留抵稅額≤當期免抵退稅額時,
當期應退稅額=當期期末留抵稅額
當期免抵稅額=當期免抵退稅額-當期應退稅額
(2)當期期末留抵稅額>當期免抵退稅額時,
當期應退稅額=當期免抵退稅額
當期免抵稅額=0
“當期期末留抵稅額”為當期《增值稅納稅申報表》的“期末留抵稅額”。
3、零稅率應稅服務提供者如同時有貨物出口的,可結合現行出口貨物免抵退稅公式一并計算免抵退稅。
(三)外貿企業出口貨物“免退稅”計算辦法
不具有生產能力的出口企業(外貿企業)或其他單位出口貨物勞務,免征增值稅,相應的進項稅額予以退還。
外貿企業出口貨物(委托加工修理修配貨物除外)增值稅退(免)稅的計稅依據,為購進出口貨物的增值稅專用發票注明的金額或海關進口增值稅專用繳款書注明的完稅價格。
應退稅額=出口貨物的金額(或完稅價格)×退稅率
(四)增值稅免稅政策辦法
對符合下列條件的出口貨物勞務,按下列規定實行免征增值稅(以下稱增值稅免稅)政策:
1、適用范圍。
適用增值稅免稅政策的出口貨物勞務,是指:
(1)出口企業或其他單位出口規定的貨物,具體是指:
a、增值稅小規模納稅人出口的貨物。
b、避孕藥品和用具,古舊圖書。
c、軟件產品。其具體范圍是指海關稅則號前四位為“9803”的貨物。
d、含黃金、鉑金成分的貨物,鉆石及其飾品。其具體范圍見附件7。
e、國家計劃內出口的卷煙。
f、已使用過的設備。其具體范圍是指購進時未取得增值稅專用發票、海關進口增值稅專用繳款書但其他相關單證齊全的已使用過的設備。
g、非出口企業委托出口的貨物。
h、非列名生產企業出口的非視同自產貨物。
i、農業生產者自產農產品[農產品的具體范圍按照《農業產品征稅范圍注釋》(財稅[1995]52號)的規定執行]。
j、油畫、花生果仁、黑大豆等財政部和國家稅務總局規定的出口免稅的貨物。
K、外貿企業取得普通發票、廢舊物資收購憑證、農產品收購發票、政府非稅收入票據的貨物。
m、來料加工復出口的貨物。
n、特殊區域內的企業出口的特殊區域內的貨物。
o、以人民幣現金作為結算方式的邊境地區出口企業從所在省(自治區)的邊境口岸出口到接壤國家的一般貿易和邊境小額貿易出口貨物。
p、以旅游購物貿易方式報關出口的貨物。
(2)出口企業或其他單位視同出口的下列貨物勞務:
a、國家批準設立的免稅店銷售的免稅貨物[包括進口免稅貨物和已實現退(免)稅的貨物]。
b、特殊區域內的企業為境外的單位或個人提供加工修理修配勞務。
c、同一特殊區域、不同特殊區域內的企業之間銷售特殊區域內的貨物。
(3)出口企業或其他單位未按規定申報或未補齊增值稅退(免)稅憑證的出口貨物勞務。
具體是指:
a、未在國家稅務總局規定的期限內申報增值稅退(免)稅的出口貨物勞務。
b、未在規定期限內申報開具《代理出口貨物證明》的出口貨物勞務。
c、已申報增值稅退(免)稅,卻未在國家稅務總局規定的期限內向稅務機關補齊增值稅退(免)稅憑證的出口貨物勞務。
對于適用增值稅免稅政策的出口貨物勞務,出口企業或其他單位可以依照現行增值稅有關規定放棄免稅,并依照本通知第七條的規定繳納增值稅。
2、進項稅額的處理計算。
適用增值稅免稅政策的出口貨物勞務,其進項稅額不得抵扣和退稅,應當轉入成本。
(五)消費稅退(免)稅辦法
1、適用范圍。
(1)出口企業出口或視同出口適用增值稅退(免)稅的貨物,免征消費稅,如果屬于購進出口的貨物,退還前一環節對其已征的消費稅。
(2)出口企業出口或視同出口適用增值稅免稅政策的貨物,免征消費稅,但不退還其以前環節已征的消費稅,且不允許在內銷應稅消費品應納消費稅款中抵扣。
(3)出口企業出口或視同出口適用增值稅征稅政策的貨物,應按規定繳納消費稅,不退還其以前環節已征的消費稅,且不允許在內銷應稅消費品應納消費稅款中抵扣。
2、消費稅退稅的計稅依據。
出口貨物的消費稅應退稅額的計稅依據,按購進出口貨物的消費稅專用繳款書和海關進口消費稅專用繳款書確定。
屬于從價定率計征消費稅的,為已征且未在內銷應稅消費品應納稅額中抵扣的購進出口貨物金額;屬于從量定額計征消費稅的,為已征且未在內銷應稅消費品應納稅額中抵扣的購進出口貨物數量;屬于復合計征消費稅的,按從價定率和從量定額的計稅依據分別確定。
3、消費稅退稅的計算。
消費稅應退稅額=從價定率計征消費稅的退稅計稅依據×比例稅率+從量定額計征消費稅的退稅計稅依據×定額稅率